专家委员会章程
南昌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为加强有害生物防制的科学指导,提高有害生物防制公司技术水平,降低我市城乡有害生物密度,减少疾病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特成立南昌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南昌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专家委员会是指导全市开展有害生物防制和消毒工作的专业技术组织。
专家委员会在南昌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昌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办公室内,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的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国家有关有害生物防制和消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我市有害生物防制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组织有害生物防制和消毒的调研和评估,对防制策略和防制方法进行科学论证;
(三)组织开展有害生物防制和消毒技术标准、监测及评估办法的制定与研究;
(四)调查了解我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的技术现状,引进有害生物防制消毒新药械、新技术的推荐和推广应用;
(五)培训有害生物防制 消毒技术骨干,开展有害生物和消毒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六)参与有害生物防制员、消毒员职业培训,企业服务能力资质评定等工作;
(七)解决我市有害生物防制实际工作中的技术难点问题;研究、总结防制经验,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积极参与国内学术活动和信息交流;
(九)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和消毒科研、教学、推广应用、防制服务等部门(单位)中产生。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结合其他会议(活动)进行。